责编: 作者:佚名 发布时间: 2013-03-16 来源:浙江摄影协会 点击:6576 次 【
打印】
龙游县历史悠久,春秋时期建有“姑蔑”古国,已有2200多年的建县历史。源远流长的历史,留下了丰厚的文化积淀。龙游英才辈出,素有“儒风甲于一郡”之誉。龙游商帮曾是明清时期全国十大商帮之一,是唯一以县域命名的商帮,有“遍地龙游”之称。
龙游自古即有“东游西游不如龙游”的说法,自然、人文旅游资源得天独厚,境内有被誉为“千古之谜”的龙游石窟、集聚众多明清古建筑的“龙游民居苑”、碧波浩翰风光旖旎的“浙西大竹海”、国家历史文化名村三门源,以及绿葱湖、三叠岩、乌石寺、龙山等景点,志棠十里荷花飘香,富硒白莲名扬全国,汽车拉力赛、龙舟赛成为龙游走向全国、走向世界的两大赛事。
近年来,龙游县着力打造“文化古都、产业新城、山水龙游”城市品牌,建设“龙之游、人之居”宜居城市,惠民工程、民生工程、社会保障事业获得极大发展。为充分展示龙游深厚的历史文化、秀美的自然风光、丰富的民俗风情,和民生工程、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,庆祝龙游县恢复县制30周年,特举办“2013相约龙游‘阳光水岸’杯全省摄影大赛”。
一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浙江省摄影家协会
中共龙游县委宣传部
龙游县龙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承办单位: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龙游县广电总台
衢州市摄影家协会
龙游县摄影家协会
二、参赛细则
1.作品要求
(1)参赛作品必须是在龙游县范围内拍摄。反映龙游美丽的自然风光、生态环境、城乡建设和独特的历史人文、民俗风情,以及民生事业、社会保障、产业发展、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成就,包括反映龙港房产形象、楼盘形象的作品。设“风光民俗风情类、民生社会保障类”。
(2)参赛作品拍摄的时间、风格不限,彩色、黑白均可,提倡创新,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,照片仅可作亮度、对比度、饱和度、裁剪等适度调整。
(3)参赛作品数量不限,作品规格8×10英寸,方片8×8英寸,长片等异形作品不超过80平方英寸;作品一律不装裱;组照、单幅均可,组照不超过6幅,必须粘接成组(按1幅计算)。参赛作品背后标贴《参赛表》(附后)。
(4)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,所有来稿一律不退。曾在县级以上摄影比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列入参赛范围。
(5)获奖作品必须提供作品的原始电子文件,原件精度要求大小在800万像素以上,JPG文件4M以上。逾期不提供者,视为自动放弃奖项。
2.截稿时间:2013年7月30日止(以收到作品为准)。
3.投稿地址:
浙江省龙游县龙洲街道兴龙北路18号龙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
联系人:王 超 联系电话:0570—7024728 7022229
邮编:324400
三、大赛声明
1.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入选获奖作品用于公益宣传等用途,不另付稿费。
2.参展作品如涉及著作权、版权、肖像权纠纷,均由作者自负。
3.凡参展投稿者,均视为同意本次大赛的所有规定,凡不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均视为无参赛资格。凡存在著作权问题,以及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,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、收回作品稿酬和获奖证书。
4、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、灭失或迟到、未到的,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。
5、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。
四、奖项设置与奖励
一等奖2名,各10000元 风光民俗类和民生社会保障类各1名
二等奖4名,各5000元 风光民俗类和民生社会保障类各2名
三等奖10名,各2000元 风光民俗类和民生社会保障类各5名
优秀奖80名,各500元 风光民俗类和民生社会保障类各40名
同一作者不重复获等级奖;等级奖均为税前奖金,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。
五、评选方式
影赛按照公平、公正原则进行评审。欢迎全国各地摄影者踊跃参与。
2013年3月1日
2013相约龙游“阳光水岸”杯全省摄影大赛参赛表(可复制)
作 者 | | 作品标题 | |
参赛类别 | □ 风光民俗风情类 □ 民生社会保障类 (打勾选择) |
拍摄地点 | | 拍摄时间 | |
联系电话 | | 邮政编码 | |
联系地址 | |
作品说明 | |